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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2年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实施方案》政策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将进行旅游专项资金实施竞争性分配工作,以下为项目申报内容及材料等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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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竞争性分配项目申报竞争性分配内容
(一)资金额度。根据年初预算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总额为3960万元。
(二)分配方向。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旅游业发展的战略部署,从更好地引导全省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等。分配重点为:A级景区旅游厕所项目,重点A级旅游景区开发、重点A级旅游景区提档升级建设项目,湖北旅游名镇、名村、名街项目,对口支援、重点旅游工作项目等。
(三)分配对象。全省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旅游景区建设单位,以及其他相关旅游单位。
1、市州本级、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各县(市、区)整合申报1个A级旅游景区厕所建设项目。重点补助4A级及以上等级旅游景区(含已通过4A级旅游景区景观价值评审正在创建4A级的旅游景区)和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的新建2A级及以上等级旅游厕所。
2、市州本级、各县(市、区)各申报1个重点A级旅游景区开发、重点A级旅游景区提档升级建设项目。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申报2个重点A级旅游景区开发、重点A级旅游景区提档升级建设项目。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需要支持的旅游项目另行通知。
(四)准入条件。
申报旅游项目,均需具备相应的准入资格。不具备申报条件的旅游项目,不纳入专家评估或评审的范围。准入条件如下:
其他旅游项目。对口支援等项目的申报资格,结合不同情况分别另行确定;湖北旅游名镇、名村、名街项目及国家级文化和旅游夜间消费集聚区以创建成功为依据。
二、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竞争性分配项目申报竞争性分配方式
采取专家评审的分配方式,由专家对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高低最终确定需要扶持的旅游项目。
三、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竞争性分配项目申报材料
(一)按照《旅游专项资金申报文本》格式填写,同时提供申报文本所需的相关文件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四、其它事项
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市州本级、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各县(市、区)于2月28日前报省文化和旅游厅财务处。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可在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下载申报文本、绩效目标申报表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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