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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相关政策奖励申报条件、流程及相关要求说明
wotao689 | 2022-08-22 15:13:36    阅读:159   发布文章

大家好,政策小编来啦。这次为大家带来的是四川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相关政策奖励申报条件、流程及相关要求说明,感兴趣的朋友们可以了解一下呢!需要咨询申请的也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你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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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川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相关政策奖励申报支持范围

(一)智能汽车公共平台支持。支持国内领先的,投资大、产业带动强的智能汽车研发创新、技术认证、测试场等公共平台建设。

(二)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奖励。支持有条件的市(州)重点在公共交通、物流等领域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

二、四川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相关政策奖励申报基本条件

(一)智能汽车公共平台支持。

1.申报单位应为平台所属单位。

2.平台应取得省级及以上研发创新、技术认证、检验检测能力(三者取得一个即可),或具备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授权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理资质。

3.平台应具备国内领先的测试认证系统或取得国内领先的研发创新成果。

4.申报单位应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产业布局,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行业带动性较强,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良好,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二)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奖励。

1.申报单位为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申报市(州)应投入氢燃料电池汽车10辆及以上,并配套建设加氢基础设施。往年已取得此项支持的市(州),在前期示范基础上再新增投入氢燃料电池汽车或增建加氢基础设施,仅对其增量部分予以支持。

3.示范运营期间相关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三、四川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相关政策奖励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资料清单(详见附件1)准备相关资料并装订成册。

(二)智能汽车公共平台支持由申报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推荐上报经济和信息化厅。央属、省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申报材料需所在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后推荐上报。

(三)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奖励由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收集汇总本地示范情况后,直接向经济和信息化厅申报。

四、四川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相关政策奖励申报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核把关。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有关单位申报,落实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审核,严格执行申报审核等相关要求,重点审查申报材料是否完整齐全真实有效、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存在重复申报等,并出具审核推荐意见。正式推荐上报经济和信息化厅时,需抄送同级财政部门。

(二)压实主体责任。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申报项目的重复性负主体责任。如发现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工业发展资金。

(三)严格申报纪律。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资料申报、推荐等组织工作,不得设置高于本通知要求的限制条件或要求有关单位提供本通知要求之外的材料,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

(四)申报时间要求。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将初审后的申报资料上报经济和信息化厅,逾期不予受理。

好的,本期政策资讯就介绍到这里啦,希望对您有帮助!看完之后还有其他不明白的或者政策指导,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或者添加微信,政策小编随时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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