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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速递!四川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条件及相关流程
wotao689 | 2022-09-08 16:02:38    阅读:206   发布文章

政策小编来啦!这次为大家带来的是关于四川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条件及相关流程,四川的朋友们是否想要了解呢?小编整理了相关细则解读,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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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四川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总则。

明确了《办法》制定的依据及《办法》所指基地的类别与定义。包括:集聚类基地和单体类基地,两种类型。

第二章四川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工作职责。

设立了基地管理办公室,对基地申报、建设、推荐、运行、管理、认定等相关工作,进行了三级职责分工,明确了基地管理各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

第三章四川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条件。

针对集聚类基地、单体类基地,分别设置了相应的认定条件。同时,明确指出:1.申请集聚类基地认定,须是在四川境内的行政管辖区域或园区,注重基地发展定位准确、示范性强、管理规范、配套完善等条件。2.申请单体类基地认定,须是在四川境内注册或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运营2年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注重基地成效特色鲜明、主业突出、创新能力强、管理范围等条件。

第四章四川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申报。

明确了基地申报认定原则及程序,基地按照成熟一家、认定一家的原则,经申报推荐受理、组织专家评审,由基地管理办公室根据专家评审综合意见,择优确定公示名单,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正式认定,纳入基地序列,统一命名管理。

第五章四川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流程。

基地运行管理实行跟踪服务和动态考核机制,基地运行主体须明确自身责任与义务,每年定期向基地管理办公室上报基地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基地管理办公室定期对基地进行绩效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针对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基地,将在基地提档升级、项目、人才、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针对评价结果为良好、合格的基地,学习优秀、对标优秀、追赶优秀、争做优秀;针对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基地,实行一年限期整改制;同时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需撤销认定资格的情况予以明确规定。

第六章四川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附则。

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权和有效施行期。

以上就是本期最新政策解读说明,如果看完还有疑问或者其他政策方面的问题,欢迎咨询小编或添加小编微信,政策小编热心为您解答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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